中共青岛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推动学院事业发展,根据大学党委的统一部署,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 “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教育事业,遵循教育规律,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决策部署,带头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带头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带头密切联系服务师生,坚持以德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群众口碑好,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受到师生员工广泛赞誉。
2.优秀教工党员要重点从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中共正式党员中推荐。优秀学生党员要重点从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在校风、学风、班风建设中做出表率的中共正式党员中推荐。
二、评选推荐办法和要求
1.各支部要按照评选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向学院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候选对象,各支部推荐的候选对象不超过正式党员人数25%。
2.学院党委根据文件要求和推荐材料,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3.6月20日前,请各支部将推荐对象的推荐材料报送党政办公室。
需要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审批表(其中主要事迹300字左右);
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方法。各支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中选优,充分体现先进典型的代表性、示范性、带动性,树立正确导向,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1.青岛大学2015年度十佳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中共青岛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