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6〕10 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青岛大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
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根据《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4]16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6〕7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校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面向全校征集教师科研课题项目
为培育高质量的大创项目,进一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鼓励教师将科研课题向本科生开放,学校将结合教师科研课题开展2016年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学院(学部)、学校直属科研单位、党政职能部门以及直属单位教师承担的各级各类课题。
(二)征集时间
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15日。
(三)申请要求
项目主要为了培养大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应适合本科生的研究水平,要明确参与学生的专业要求和承担的研究任务。项目组人数、研究年限、申请数量等其他要求与普通大创项目一致。
(四)申请流程
1.教师填写《科研课题项目征集表》(见附件1),报所在单位。
2.各单位审核并汇总教师提交的科研课题项目,并于4月15日前将《科研课题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书面稿和电子版同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sjjxk@qdu.edu.cn,主题:项目征集汇总。
3.教务处统一审核后,在教务处主页-“教务通知”公布教师科研课题项目;
4.学生自主联系教师,进行师生互选。经教师同意后,在学校规定的2016年大创项目申报时间内按程序进行申报。
二、第二阶段:大创项目立项申报阶段
(一)大创项目选题征集
为不断促进大创项目做实做强,请各学院充分发动师生,广泛拓展和发掘项目来源渠道,进行项目选题征集:项目既可来源于教师科研课题或竞赛项目培育,也可就企业生产实际、学生个人兴趣、教师拟定题目、师生共同拟定的题目作为选题进行研究。
(二)立项项目数量及名额分配
本年度主要根据在校本科生数,遴选800个左右校级大创项目、推荐150个国家级大创项目,国家级项目审批未通过的,转为校级项目。学校结合教师科研课题申报情况,适当增加相关学院项目数量。
(三)大创项目分类
1.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提倡学生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中取得的成果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
(四)申报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创业训练项目应结合校级创业教育、创业训练等活动的开展,以具备创新性成果为前提,以创业实践为主要任务。
2.项目主要面向大学二、三年级本科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院系申报。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组成员一般为5-10人。
3.项目组成员要求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创新训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1.5年。所有项目都应在学生毕业前完成。
4.学生应充分考虑学业安排和大学生涯规划,确保有充足的课外时间方可申报项目。每个学生一次只能申报或参加一个大创项目。
5.对参与学生实行导师制。每个项目配备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对创业实践项目,学校鼓励聘请校外专业技术人员、高层管理人员等作为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导师每次指导项目不能超过3项。
(五)日程安排及材料要求
1.4月19日前,学院组织大创项目选题征集;
2.4月21日前,学生项目申报。申请校级项目,填写《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申请国家级项目,填写《青岛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5),报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3.4月26日前,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立项答辩,完成初评。
4.4月28日前,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推荐材料:
①书面材料:将评定通过的国家级“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报送实践教学科;
②电子版材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要求按推荐先后排序,国家级和校级项目分别填写)发送sjjxk@qdu.edu.cn,主题为“2016年大创项目”。
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是专家评选推荐的重要依据,项目简介中请务必反映出项目创新点。
三、校企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为推进产学合作育人,教育部高教司组织了有关企业
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关于校企联合基金项目实施申报等工作,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统一发布“项目指南”后另行通知。
四、条件保障
(一)鼓励学院开辟多种途径,筹集经费支持大创项目的开展。对于学院推荐立项的校级大创项目,学院应提供不少于600元的经费资助,对于推荐申报的国家级大创项目,学院应提供不少于2000元的经费资助。
(二)学院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场地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均应接收本科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学院应为项目参与学生提供研究训练、交流讨论场所;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基地。
五、资料存档
大创项目选题、立项申请等资料须由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其中,通过审批立项的“项目申请书”须返回项目负责人一份。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3780258
附件请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1:科研课题项目征集表
附件2:科研课题项目汇总表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4: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5:青岛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6:各学院校级、国家级大创项目名额分配一览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