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应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邀请,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高振会教授在浮山校区博观楼429会议室为学院师生作题为“环境法医学发展及其应用”高端学术报告。报告会由院长佘希林主持,学院260余名师生线上线下同步参加会议。
高振会教授以环境法医学为主题,介绍了环境法医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并结合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具体案例分析,展示了环境法医学的研究现状和成果,阐明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高教授表示,山东大学是国内唯一一所创办了环境法医学学科,且设立硕博士点的高校,期望未来能够与青岛大学一起推动环境法医学学科建设,并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领域贡献力量。
随后,高教授与现场师生互动交流,耐心细致解答了大家提出的各类专业问题,并在领域前沿、研究思维等方面给予了广泛指导。
【专家介绍】
高振会,教授,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物理海洋专业。现为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院长、司法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负责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2002年首次在国内提起“塔斯曼海轮”溢油事故生态赔偿诉讼并获胜,开创了国内生态赔偿的先河,是国内生态索赔第一人。在国内首次建立了一套国际先进的石油指纹库建设技术体系,编制了《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HY/T095-2007)和国家标准《海面溢油鉴别系统规范》(GB/T21247-2007),得到广泛应用。创立了环境法医学交叉学科,主持申请并助力山东大学首次在国内成功获批环境法医学交叉学科和硕、博士学位点。发表论文83篇,出版专著16部,主持863、973、自然基金和重大专项等科研项目20余项,获各种省部级奖励十余项。